发烧论坛

首页 » 交易论坛 » 硬件交易 » ...
nethunter - 2006/7/29 0:13:00
许兄的线是真线,2004年购入第一对CV6.1就用到现在了。

呵呵……
hqwaoe - 2006/7/28 17:57:00
JS这么一申明,立刻为许兄的线做了官方的鉴定,真是千金难买啊。许兄你可不要因此涨价哦,我还考虑多玩几副AQ的线呢,哈哈
扑通一声 - 2006/7/28 20:44:00
这个假冒包括以次充好和以假充真,严格的来说OEM厂商超出授权商许可授权生产范围的数量之外生产的产品即为假冒产品,销售金额5万以上(包括合同金额)即构成犯罪
向阳花 - 2006/7/28 22:55:00
现在38.5的线还在服役,就快要升级了。支持许兄不受外界干扰,继续开发平价线,造福烧友。
binladen - 2006/7/28 19:59:00
又来了,大家继续买啊,绝对包真!
Real.E - 2006/7/28 21:13:00
扑通一声 在 2006-7-28 20:17:49 发表的内容
最近比较忙,本来不想掺和,不过看看里面还涉及点刑法和民法的基本问题,就又要多嘴一下了
我不了解立期公司想表达的意思是不是38度5直接盗窃他们厂的线,或者是收买从他们厂偷出的赃物
如果是,那么无疑38度5可能构成两个罪名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窝藏、转移、收购赃物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也就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同样的,如果立期公司没有明确证据,或者为了商业目的或者其他目的不正当的企图使他人收刑法处罚,则也可能构成犯罪
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
还有就是民法的基本问题,一般来说盗赃物遗失物是不存在善意取得的,也就是说有返还的义务,但有特例:如果是从合法公开的市场上买来的,买受人则能合法占有次物,也就是对此物具有了合法的所有权
++++++
最后一点也算不上什么法律问题,只是有点奇怪,如果是为了刑法的问题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追究38度5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到网上来发表所谓的声明,而且一家大公司做此类事情一般要请教法律顾问的,而且一般都是有律师来起草和发布此类声明,避免低级错误
而盗窃和窝藏、转移、收购赃物罪此两罪是不存在自诉的可能的,是典型的公诉案件,公民没有对此类案件的控告权
最后,如果是为了商业竞争的需要冒诬告陷害的可能实在没必要,但如果涉及知识产权或者其他问题,应该有AQ商标所有人来行使,而不应该由代工厂来行使,OEM厂商本质上是相当与加工作坊,对AQ品牌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呵呵,业内人士,顺便问下
网上论坛的言论能否作为诬告陷害罪的证据?
88ss88 - 2006/7/28 22:21:00
koko
reallife - 2006/7/28 23:25:00
非常意念广告公司
这广告做的牛啊
扑通一声 - 2006/7/29 1:35:00
不知道所谓在中国的独家制造商包不包括在台湾地区也是独家制造?
那么38度5买的AQ委托非洲独家制造商制造的散线,而AQ又是统一标准,怎么能光看图片知道是立期厂的产品呢?
没心眼子 - 2006/7/28 22:00:00
支持许兄,我还会买线的!
吃亏是福 - 2006/7/28 22:11:00
立期电线电缆 在 2006-7-28 11:58:55 发表的内容
您好!
敝厂是美国AQ品牌发烧音频/视频电线在中国的独家制造商,产品全部返销美国,该品牌目前也没有在中国国内建立销售渠道。
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网站的发烧论坛上,长期以来有一位“38度5”的深圳人士,通过贵公司论坛推销零售AQ品牌发烧线:
http://bbs.hifi168.com/Bbs/article.asp?titleid=67473&ftdate=20050119&nTypeId=16
上面图片上的产品,均为本厂生产,而且均为通过不法手段从本厂盗窃。
在此,谨知会贵公司,请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本厂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同时,对“38度5”的蝇营狗苟之举,表示强烈的蔑视,希望立即停止偷窃行为,勿以身试法。

立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8日



[upload=jpg]Upload/200672812105697124.jpg[/upload][/quote]


既然言之确确,是盗窃的,那么还在这里叫嚷什么,拿出证据来,让公安局帮你就是了,比你用这种低级的声明更有用呀!!!

严重支持许兄,支持到底!!!如果有人诬陷许兄,老兄可别老实,要为自己的名誉和权益斗争到底!!!我相信168 上许许多多有良心和正义感的烧友都会支持你的!!!!
扑通一声 - 2006/7/28 22:22:00
呵呵,业内人士,顺便问下
网上论坛的言论能否作为诬告陷害罪的证据?[/quote]

当然能,不过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也就是说被告人的目的是要是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
其他的类似行为可能构成诽谤罪
hbwl050 - 2006/7/28 23:22:00
支持许兄!
扑通一声 - 2006/7/29 1:32:00
对了,没注意看
只听说有独家授权在中国地区使用一说

什么叫独家制造商?听都没听说过
制造商是什么意思,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应该拿出立期和AQ的加工承揽合同才能证明,我们也好分析一下:-)
敬亭绿雪 - 2006/7/28 22:00:00
严重鄙视立期电线电缆的JS行为,公道自在人心!我就是38.5的用户,线没得说,就一个“好”字!人就更没得说了”实在“,去过老许家里数次,被他的线材给馋死啦!声援老许,鄙视立期。
JackBauer - 2006/7/28 23:33:00
楼主在自抽耳光

鉴定完毕
ITALY - 2006/7/28 22:17:00
先打楼主一巴掌:
估计货源紧张,老许的线要涨价了,郁闷!
再个楼主一颗甜枣:
谢谢啊!再次证明了老许的线是真的,增强了俺的信心!
kenbeyond - 2006/7/29 17:01:00
立期厂就在我家附近,改天去那附近兜兜,说不定捡到几条SKY呢.......
salman - 2006/7/28 22:39:00
如果废弃的线有这么好的效果,我也认了!!!
支持38°兄!!!!
lampad8 - 2006/7/29 0:12:00
看了上面的争论,明白音乐(音响)爱好者为啥叫"发烧友"啦,LZ发这贴子的意图这么多人怎么就没几个看得出来呀,都烧糊涂了
xinhuawang0 - 2006/7/29 0:15:00
说人偷东西,是要有证据的,否则应该告他诽谤醉。但如果用的是当垃圾处理的费料(我公司每天也有一吨左右要当垃圾处理的,做电缆是免不了的;4-5000一吨,但我们是剥批或裁碎后卖的),则性能是不能和正品比较的,否则也不是废品了。
只听不唱 - 2006/7/29 1:25:00
立期,你的思路是否有问题?第4点,小厂仿冒的线材也是由贵厂流出的?贵厂是............
全文共列举了贵厂4大被窃类型,呵呵,明知有这些漏洞而熟视无睹,不去堵漏,是何道理?难道是监首自X,现在又嫁祸于人?亦或是XX技穷,对被窃行为无能为力?
因为自家被窃,而38度5有AQ线,所以......这是不是有罪推定?可现在已不流行这个了啊!您得有证据啊!我估计你是没有的,否则早交给警方处理了。还有贵单位的话也不符合逻辑,在大陆是买得到AQ成品线的,这全部返销美国的话怎么理解?
假如立期有空,我提议,再找找哪家厂有电源线、视频线被窃,38度5手中也有的!
立期,找找自身原因,说话注意点,你很被动了,很容易变成被告的。
还有,真不希望38度5兄因这件事而不做线了。希望不做线的原因,是AQ成品线和许兄的线卖一样的价,信誉、服务和许兄一样的好!
Jeff_he - 2006/7/29 15:02:00
如果这份所谓的公函能证明是真的话,建议许兄以后每卖出一条(对)AQ线都附上一份--保真证明书啊!!:)
火鸡 - 2006/7/29 0:48:00
xinhuawang0 在 2006-7-28 23:06:26 发表的内容
立期电线电缆 在 2006-7-28 12:37:13 发表的内容
[upload=jpg]Upload/200672812363491216.jpg[/upload]

那么多东西被窃,你们的管理也太成问题了吧?!作为电缆制造商,在给别人做OEM的时候,一定要把其废品、次品、多余样品做好记录并剥皮处理的,你们连这个也不知道?还做什么OEM?我要是AQ,早不让你干了


各位兄弟们,不要花钱买老许的线了,没看到立期厂的广告可以免费拿的.喂,你的地址在那里呀,也请广而告知一下.
金金 - 2006/7/29 1:06:00
立期电线电缆 在 2006-7-28 11:58:55 发表的内容
您好!
敝厂是美国AQ品牌发烧音频/视频电线在中国的独家制造商,产品全部返销美国,该品牌目前也没有在中国国内建立销售渠道....
[upload=jpg]Upload/200672812105697124.jpg[/upload][/quote]
在国内没有销售渠道,这么说国内代理商的货也是去偷来的哦..
tmw5522 - 2006/7/29 18:41:00
搞笑贴
发烧老兵 - 2006/7/29 14:45:00
鄙视立期  支持许兄
fkdkgb - 2006/7/29 18:12:00
商业炒作?
boyfbi - 2006/7/29 7:53:00
狗急了跳墙!

虽然没有和38度5交易过

但感觉他的人为还是不错的!

什么狗屁电缆厂。

公函的格式是这样吗?怎么没有公章啊?

以为用画图软件打几个字就是叫公函了?

智商偏低的人才会干出楼猪这样的事情!
dcpfq - 2006/7/29 11:41:00
chaitieqi 在 2006-7-28 16:21:18 发表的内容
本法院宣判如下:
立期电线电缆厂,投诉状没有盖章!不具法人效应!
本次投诉无效!下次记得盖章!谢谢!
Ch兄:真邱默
1234567
查看完整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