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威尼斯宪章中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的几个原则,也来说说民歌的保护。
首先是原真性。什么是民歌的原真性,我的理解就是歌词/曲调/唱腔。那么换句话说,金氏唱法的原真性是有欠缺的。用流行唱法演唱也有欠缺。
第二整体性,我的理解就是伴奏配器节奏等,那么换句话说,采用电声甚至是舞曲节奏的mix等等,就不具备整体性。
第三可识别性,为了将民歌的原生态价值更为突显,应该将其特点更加突出。现在优势观点是采用距离法,简单说,就是你穿马褂,我就要穿西服,你穿旗袍,她就要穿正装,通过显示距离来表示尊重,所以假古董的东西已经不为职业人士所为。从这个观点出发,砍柴帖子里所说的一些例子纯属伪民歌,为专业人士所不齿,而且后遗症巨大,实质是行民歌之名毁民歌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