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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论坛规则(新手必读) [复制链接]

查看: 45419|回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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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Helvetica][size=13px]设立交易论坛的初衷是让音响发烧友之间能够互通有无交换器材和软件,此交易论坛目的只是为各位网友提供了一个自由交流的场所。特制定本规则作为共同遵守的条约。

1、本栏目供发布影音产品信息,对于非影音类物品的交易,本站保留管理的解释权;可以对这类主题采取关闭/删除等措施;

2、出售者要认真注明出售商品的:成色、主要设备的序列号、出售价格、说明,最好要有照片;

3、用户交易的物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论坛证实或怀疑交易物品的合法性,即可单方面停止服务;

4、交易论坛只提供交易平台,不对用户交易的物品的资质及其合法性负责;

5、买卖过程由双方自己约定,论坛不参与买卖双方的交易;

6、卖家有决定最终交易对象的权利;

7、没有通过交易论坛进行交易的,如果发生纠纷,谢绝在本网站讨论;

8、如果替他人代售物品,请在出售贴中说明,并承担卖家的相应责任。

9、出售者不允许采用暗标的形式报价,一经发现,立刻关闭出售主题,累犯者关闭其交易论坛发言权;

10、购买者可以对商品进行评价和提出购买价格,但最好不要用刻薄的词句来评判该商品;买卖双方发言应该加以节制,避免出口伤人;恶语伤人者,关闭交易论坛发言权;

11、严禁在二手论坛使用马甲演双簧,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发言权限;

12、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对方在欺骗的情形下,谢绝在本论坛中讨论,本站管理员有权删除其帖子;

13、严禁在本栏目里转贴或者链接其他网站的二手内容,违反者立即删除直至停止交易论坛发言权限;

14、在交易论坛中恶意发贴,将关闭二手栏目发言权;

15、为节约论坛版面,同一卖家不得把手上物品分拆成数帖,应把物品发到同一个帖上,必须开新帖的,请先把自己旧贴封帖;

16、卖家每贴每 24 小时只许顶一次(指没有具体内容,只有顶、up等等文字的回帖。);

17、《非常发烧论坛》保留随时修订规则的权利。

如果大家发现论坛有出现违反以上规则的帖子,大家可以在本帖后跟帖,由版主作出处理。[/size][/font]
本主题由 管理员 hifi168 于 2009/3/27 23:28:37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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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不断完善本网交易版的相关规则!
壮士豪情怀天下
英雄仗义本无名

江门市青年音响爱好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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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讲讲怎么上图,这个搞的最需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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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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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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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能不能把LP和CD还有其他类型的软件分开一下
谢谢
如果你要走得快就一个人上路,如果要走得远那就多邀几个朋友!
Linn LP 12 +ARC sp10+Klangfilm502+天朗autograph复刻配红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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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增守规则是为广大烧友造福的大好事,支持!
如果您只想永远做个雇工, 下班的汽笛可以让您停下手中的工作, 如果您想开创一番事业, 那汽笛仅仅是您重新思考的信号.
------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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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电话15948555678吉林省

用户名 侯亮
 电话15948555678
 
  现在的住址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岔路乡大福员一店附近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江华小区
好象还在昌邑区有开一家美国加州牛肉面/十月份装修,大概在十一月前后开张
  有被骗的抓紧时间报警!以上都是骗子侯亮的真实资料!
  !大家联合起来将骗子绳之以法!!!!
  
fQHh42
[url=http://huliduo.com.cn]互利多论坛群发软件[/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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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bbs.hifi168.com/showtopic-190794-1.aspx[/url]

ID:“ vnagelis“在CD交易出现纠纷后,不是平等、善意地通过正常渠道寻求解决问题,而是挑起事端,颠倒黑白,不断激化矛盾,升级事态。直至做出侵犯本人人身权利的举止。

本人已限其从5月30日晚23点起12小时内,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否则将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

希望版块管理人员予以干预,促使其按正常纠纷解决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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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说你卖的那套马二不是高仿,我就封贴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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