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主观音质评价操作规程是要经过精心设计的,它有相对统一的规范要求:例如主观音质评价选择的“考量项目”及“节目源样件”内容,目的是在很大程度上“回避”了个人主观爱好;而每一个单项考核内容都有相应的节目源,你只需要给出单项考核内容相应的等级评分,而不需要你下整体结论。这样的“考量程序”,很大程度上又排除了个人偏爱不同的因素。加上经过专门训练有素的“金耳朵”群体,获得“相对公证、稳定的一致性评价”就成为可能。这是与发烧友通常所说的“主观听感”在方法、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区别的,不可混为一谈。
还有一点不能忘记,客观技术指标(评价)与主观音质评价是“相互补充完善”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