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中小客车总量调控试行管理措施——
打造低碳、智慧、幸福广州交通
大洋网讯(徐海星穗交宣、黄少江)30晚,市交委在市政府召开了“关于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市系统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的工作思路和《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试行一年)。
中小客车总量调控交通政策于7月1日零时起实施
城市交通拥堵是世界各国特大型城市遇到的共同难题。由于广州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交通供需紧张,对交通运行情况造成巨大压力。据悉,目前,广州实际人口超过1600万人,面临机动车高速增长的严峻形势。至今年5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40.5万辆,其中中小客车167.4万辆,是5年前的2.5倍,年均增长率达19.0%.与此同时,受土地资源、资金等条件制约,近5年城市道路里程年均增长率约2%,登记泊位与汽车保有量之比为1:3.3,交通供需矛盾持续扩大。到今年5月,中心城区主干道一级道路晚高峰平均车速同比下降9.6%,全网晚高峰平均车速已逼近20公里/小时的国际拥堵警戒线,其中平均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的主干道占27%,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天河核心区和城区主要进出通道。按照当前变化趋势,预计2013年中心城区晚高峰时段全网平均速度将低于20公里/小时。
机动车快速增长和过度使用给大气环境、交通运行带来一系列问题,造成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的困难。一方面道路交通运行压力逐年加大,城市道路运行车速逐年下降,另一方面机动车保有量和出行量的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大气污染压力越来越大,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该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有数据显示,目前该市机动车已成为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放PM2.5占大气总量的比例高达38%.
基于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40.5万辆、中小客车167.4万辆、年均增长率达19.0%、晚高峰中心城区平均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的主干道已占27%的严峻形势,有必要对中小客车的快速增长进行适度调控。为了系统改善交通和大气环境,广州市将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调控管理(详见《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在措施试行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从即日起封存已经开具《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及台账记录,配合市工商、税务和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核查工作。据了解,各汽车销售商等单位对此措施表示理解。
以“建、增、管、限”为抓手,研究制定一揽子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工作方案
在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基础上,广州将以“功能疏解、网络贯通、公交优先、智能服务、优化管理、智慧城市”为总体思路,以加强交通“建、增、管、限”为抓手,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一揽子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工作方案,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区干道车速保持不低于25公里/小时,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5%.
“建”——规划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城市轨道的建设,根据“十二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广州将规划建设7条新线,通达花都、从化、增城和知识城,力争到2016年达到500公里,比目前翻一番。同时积极研究荔湾区、海珠区轻轨项目。另一方面要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段、改造重要交通节点,“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城市道路网改善工程项目70多个,如金沙洲大桥拓宽工程、花城大道东延线、石化南路拓宽改造、港前路扩宽等等。围绕改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计划安排243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涵盖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城际及城市轨道、城市道路等方面,预计投入建设资金约3495亿元,比“十一五”时期(2300亿元)增长52%.
“增”——增强服务。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公交优先”,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增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具体包括推进高峰期分时公交专用道设置,到2013年底总里程超过300公里;目前该市地铁里程236公里、公交线路724条、水巴及轮渡线路16条、公交车10019辆、出租车20195辆。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的运力投放,到2015年预计现有地铁线路增购车辆约90列共540节车厢,投入与需求匹配的公交出租车新运力,建设公交候车亭420座,增购船舶规划开行新一轮的水上巴士线路;利用各种资源,有计划增建一批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研究试行可变车道;加快推进主干道交通可变情报板的建设,到2015年交通信息屏达160块。
“管”——加强管理。主要包括加强城区规划控制管理,进一步提高交通影响评估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作用;研究系统实施缓解地铁高峰乘车拥挤措施,平衡高峰期地铁客流量;研究试行高峰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及恶劣天气期间重点区域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滚动实施交通拥堵点的治理改善,在这两年完成39个交通拥堵点治理的基础和经验上,开展新一轮拥堵点治理工作;灵活调整城区重点主干道交叉口信号配时,保持道路节点运行水平。
“限”——需求调控。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范围,优化限制货车进入市区的路段和时间,限制高排放车;优化道路单向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及时试行适合该市的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同步配套外地车限行,确保机动车增长与城市交通资源相适应的合理态势。
“五步走”深化完善交通改善方案
为认真细致做好系统改善城市交通方案的研究编制工作,广州市在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一年期内,结合新型城市化发展阶段性的工作安排,分5个步骤推进方案的深化完善,广泛吸收社会和民众智慧,共同推动广州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步,发布《广州交通发展白皮书》。积极开展该市交通全面“亮家底”工作,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城市及交通发展成就、从交通资源适应性角度分析目前交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症结,明确未来发展目标,为出台更系统的交通改善方案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第二步,组织广州交通“大家谈”活动。利用各类型的“大家谈”活动形式,就广州交通现状、资源等情况,向广大市民进行通报,同时征集民意,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广州交通“大家谈”活动,鼓励市民对该市交通政策建言献策,引导社会形成共识,为系统改善交通方案的出台形成民意基础。
第三步,征求各方意见。对2011年交通改善工作措施的总体效果进行评估,制定完善的系统改善交通方案,征求广大市民和驻穗中央单位、省相关部门以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完善有关方案。
第四步,向社会公示方案进一步完善。将拟定的系统改善交通方案向社会公示,听取民意,主动组织社会研讨,共同完善相关方案及补充欠缺措施。
第五步,审议确定系统改善交通方案。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和审议流程报送审定系统改善交通方案,并按照有关程序制定系统改善交通的指导性文件,最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缓解交通拥堵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仔细研究和综合考虑的事情很多,广州将通过发动广大市民参与社会大讨论的方式,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以人民群众的智慧,群策群力,深入研究广州交通问题和解决办法,破解城市交通拥堵这个世界性难题,走出一条广州交通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新道路,为广州发展低碳经济、建设智慧城市、创造幸福生活提供有力保证。
广州市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通告的解读
问题1:为什么该市现在要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答:近年来,该市中小客车保有量和出行量持续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日趋明显,机动车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日趋增大。至今年5月,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240.5万辆,其中中小客车为167.4万辆,是5年前的2.5倍,年均增长率达19.0%.与此同时,受土地资源、资金等条件制约,近5年城市道路里程增长率仅约2%,登记停车泊位与汽车拥有量之比为1:3.3,交通供需矛盾持续扩大。同时,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该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PM2.5的主要来源。此外,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的相关经验(北京2011年开始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至2011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98.4万辆,调控期间年机动车增长量为2010年的40%;而上海自1994年就已开始实施车辆总量进行控制,到2011年汽车拥有量仅约195万辆,汽车千人拥有量(83辆)仅为北京(234辆)的35%),在该市立即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措施,对保障城市交通有效运行、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问题2:通告和管理办法中所指该市行政区域范围具体包括那些区域?各区县是全市统一分配还是按区分配?
答:包括全市十区两市,中小客车增量配置指标施行全市统一分配。
问题3:本通告试行期的具体时间?
答:是指2012年7月1日0:00时至2013年6月30日24:00时。
问题4:通告和管理办法所称中小客车如何划分?
答:中小客车包括公安部2008年9月19日发布《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所列的中型、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其中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微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问题5:试行期间全市增量配额指标如何分配?
答: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按照每月1万辆进行配置。
问题6:在试行期内第一个月是否对所有中小客车暂停办理牌照登记?
答:是的。该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控制措施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为防止出现市民集中购车给社会带来被动的不利影响,试行期第一个月(7月份)暂停办理所有中小客车的注册和转移登记手续,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调控政策实施平稳、有序。
问题7:试行期内,暂停办理牌照登记的具体时间?
答:是指2012年7月1日0:00时至2012年7月31日24:00时。
问题8:在试行期的第一个月内,增量配额指标如何处理?
答:试行期间内7月份的中小客车配额指标,延至试行期内其余11个月度平均分配使用。
问题9:今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购车时,是否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后才可以上牌?
答:是的。在通告期规定的试行期内,上述主体均须取得配置指标后方可办理牌照登记。
问题10:如何办理配置指标,配置指标的申请、分配、公示方式是怎样?
答:市政府将在2012年7月底前另行制定发布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明确办理配置指标的具体办法和相关程序。
问题11:单位和个人新购置中小客车、购置二手中小客车、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中小客车过户,在申请办理中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是否需要申请指标文件?
答:是的。以下情况均需先申请取得配置指标,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1.单位和个人新购置中小客车,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注册手续;
2.单位和个人购置二手中小客车,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3.非本市中小客车转入本市,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4.单位和个人中小客车过户,在本市办理中小客车过户手续;
问题12:对于7月1日前,已经预定车辆的是否还需要申请指标?
答: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购车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通过本市公证机构出具上述材料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有关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问题13:通告所指该市将于近期实施对非本市籍车辆的限制通行政策,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如何限行?
答:非本市籍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目前正在制定中,将在完善有关程序后,向社会公布。
问题14:试行期一年后,是否会公布新的政策?
答:市政府将根据措施试行期间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评估实施效果,不断对政策进行总结和完善,试行期结束后,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