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乐友中的古乐观念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它在音乐史上大致包括三个部份,巴洛克、文艺复兴及更早的中世纪。前两个时段大致有一定的时间划分,中世纪从何时算起也搞不太清楚。从历史上看,中世纪好像是从西罗马帝国崩溃那天开始的,这时的罗马不复是世俗权力的中心,却又成了宗教中心——反正它总是世界的中心(现在好像不是了)。从对音乐有意义上看,中世纪的音乐似乎应该从大格利高利定下圣咏的样式起算,这大约是公元7世纪左右的事。文艺复兴与巴洛克时期,宫廷音乐占很大一部份,更早的中世纪却好像是圣乐占主导地位;但也不完全如此,那时的民间或世俗音乐间或我们也能听到——当然是从录音中。这一类音乐不好归类,听时也难成系统,但还是断断续续收下一些,有时听来着实让人感动——胜于很多大乐。这样的音乐抒发的都是人类是简单的情感,不离不弃的首当爱情或情欲,也有更直接的感情,我就将其概括为欢笑和眼泪。赫伊津哈《中世纪的秋天》中曾言,中世纪人极易动情,动辄涕泗横流、嚎啕大哭,这情况经常发生在布道时或游方僧的讲述中——他们是绝不会像现代人这样问“是真的还是假的?”。而这样的音乐所打动我们的,恰恰也是这简单的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