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书架箱 于 2011-5-26 10:42: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上山砍柴 于 2011-5-26 10:16:00 发表 死刑还不会被废,美国人都先废后复,不敢轻言废除。中国社会问题比美国复杂多了,自然还为期过早。 但是转变观念,告别野蛮执法,野蛮司法,需要做的太多了。 这又是一个越谈越大的问题。
中国法律没有自信心,一来可以被黑箱左右,二来可以被权力所左右,三来可以被所谓民意所左右。中国社会从上到下,人人都想 |
支持!某些人成天拿西方民主法律参照中国说事,自视甚高,其实毫无价值。
今天我们产生许多矛盾不是因为没有法可依而无法解决。而恰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制造了矛盾。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法律是对人的行为规范起作用的。而真正起作用的法律其实就是那么简单,如“约法三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相反越是法律废弛的时候,人们才越想把法律这张网织得密一些。
由法而罚,刑罚就是对违法者的惩治,也是为了惩前而毖后。所以对掌握刑罚者必须坚持的是法律的铁面无私,不讲情面。掌握刑罚者所要体现的是法律对人,对每个人的生命的公正与不公正。而不是要掌握刑法者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与否。为什么这么说呢?当你是一个掌握刑法者,如果你以对生命的尊重为理由尽量不判处死刑的时候,而这个被刑法者却是一个杀人犯,他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我们现在有死刑立即执行存在,你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仅是对犯法者,杀人犯的生命尊重了。而却是对被害着生命的不公平与不尊重。
所以对于执法者而言,不是尽量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而是要公正的行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权力的问题。这是公正执法的问题,还是枉法的问题。
但愿法律不是经,少出些歪嘴和尚把法律的经念歪了。
自然之理分真假,人世之理要分正邪。
这样防止歪人说歪理,人歪理也歪。歪人拿着不是当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