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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音乐而演奏”和“为听众而演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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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音乐家非常注重听众的感觉,他们在演出时对每一个环节都要求“美”的表现,美的音色,美的造句甚至美的造型。这类型的小提琴家会保证自己的琴声如“丝绸一样光滑柔美”,钢琴家会使每个句子有保持着良好的歌唱性,歌唱家无论演出任何角色都尽可能以完美的发声来展现自己的歌喉,指挥家会使乐团保持着华丽的声响。
有的音乐家则我行我素,他们在演出过程中更关注的是向听众表达出自己的作品的理解,希望以自己理解的作品本身的内涵来感染听众。
大家更喜欢那一类型的音乐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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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WS 在 2004-3-19 10:51:47 发表的内容
2、“为音乐而演出”是得到听众认可的最低标准,他演奏的音乐就是与观众最好的交流(流行歌星除外)。



我却觉得得到听众认可(甚至得到多数听众认可)的音乐家未必是“为音乐而演出”,相当大部分的音乐家是借助音乐来向听众表演自己的美丽声音或技巧。
至于流行曲,可能大部分应该归入“商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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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出来时,通常都会认为“为音乐而演出好”,但取得成功的却多数是“为听众演出”的音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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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是一位“为音乐而演出”的钢琴家,但要做到这点,不但要自己的技艺出众,音乐修养均有过人之处,还要做到不为名利,金钱引诱而忠于艺术。
这类型的大师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不肯走进录音室的切利比达凯;不肯剪接自己有瑕疵录音的霍洛维兹,克伦佩勒和米尔斯坦;同样不愿剪接自己录音,从不会为了炫耀自己琴技而扭曲原作意图的柯冈,富尼叶。可惜这类型的音乐家是越来越少了。
最后编辑dr k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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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有哪些著名音乐家是“为音乐演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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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不必限制在古典音乐范围内,比如说(我自己的观点)崔健和黑豹,这两走红个时期相近的摇滚音乐人,两者之间就明显存在这种取向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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