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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货”“假货”的几点联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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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注了关于打丹拿假货的那个大贴,费去了好多的时间,终于有点后悔。为什么每在网络上出现有“丹拿”字样,我都会特别留意呢?因为我很喜欢丹拿这个牌子。但这次的“有点后悔”,是终于只是看见了一场嘈杂的纷争,没有真实结论的、对谁都没有受益的纷争。
可能唯一受益的就是本网站了,这事成为了一个热点,提升了网站的点击。
假货,不论是音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都是人们深恶痛绝的。最受假货伤害的是消费者,所以,有商家打假,消费者应该感谢他。
而水货,却是消费者欢迎的,但它会对商家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表面看上去,水货对消费者有利,最终却不然,若让水货泛滥,商家就都做不成生意,最终消费者就买不到商品,或只剩很少的商家,消费者可以选择的商品就很少。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水货的出现呢?关税制度是最大的原因,其次,商家的利润计算也难免不是原因之一。在国内的不同城市之间有串货现象,就说明了有些商家的利润空间似乎还可以再压缩一点。
罗马十二铜表法的最后有一句话: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我们是不是可以稍作改变:消费者的利益是最高的商业准则。
那么,消费者的利益在哪里呢?首先,买到放心的产品;其次,买到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第三,价廉物美;第四,良好的服务;第五,产品能在使用中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
网站也是媒体,媒体是代表群众利益的。具体到音响消费,目前市场十分混乱,正是音响媒体发挥大作用的时期,音响媒体理该去浊扬清,帮助人们更容易买到更便宜的、对的器材,而不能增加人们购买器材的难度。再具体到网络媒体,参与讨论的人都是临时的媒体人,也应该有这样的意识才对。
商业行为的两个面,一边是商家,一边是消费者,是“供”和“需”的关系。这两个面永远不能统一在同一个面上。如果有商家突然跑到消费者这一边,说他不是为了要赚你的钱,请相信,他应该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有消费者突然跑到商家这一边来,说他就是为了让你赚更多的钱,请商家一定小心,他可能是一个骗子,或为了自己获得一点利益。
网络自由而纷纭。个人的小自由应该建立在大众的全自由的框架内,做有益的言论。成功的媒体,应该有明确的舆论指向,这个指向,只能是立场在大众这边。
音响器材的假货、水货何时休,目前靠不了国家,就靠商家的机智运作和媒体的敏锐善良。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1/6/4 10:29:56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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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fi268 于 2011-6-5 1:52:00 发表
此贴出现的时机、动机、内容有庇护汕头那颗老鼠屎之嫌,怀冰老师自重莫自毁英名
泽某的所作所为,怀冰老师想必了然于胸的,没必要为此等JS出头


268老兄,你的眼光是部分的锐利。但是,还没有哪一家音响商是我觉得需要去“庇护”的,若是我能够运用我的有限的思考能力和文字能力来对什么产生所谓的“庇护”,我重视的是“音响”这种东西。
另外,提到“老鼠屎”,什么商家对于音响市场、音响文化才不是“老鼠屎”呢?268兄若是商家,让我了解一下你的具体情况之后,我保证也能够拿出“你是老鼠屎”的有力论证来,呵呵。
还有,关于“了然于胸”,我真的不怎么关心商家的情况,对他们中的任何一家都不能算“了然于胸”。我所关心的是,是谁对消费者带来好处和便利。如果对一个商家的歌颂能给消费者带来好处,我就建议大家可以歌颂他;如果对一个商家的打击能给消费者带来好处,我就建议大家可以打击他。至于这个商家是汕头的或者是哪里的,在我这里的判断是不重要的。
倒是你老兄好像对我这个人“了然于胸”?
再有,谢谢老兄的抬爱,我哪里来的“英名”啊?哈哈。
最后编辑怀冰 最后编辑于 2011-06-05 13: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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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两位,显然过分抬爱了,也是出于对我的关心。感谢!
音响是我已经为之服务了15年的工作,我人生最黄金的15年,所以我很重视这个东西。与“音响”相比,所有的商家都是轻的。若因商家之间的纠纷,害死了某一个优秀的牌子,是我不愿意看见的,我以为,真心喜欢音响的人,也都不愿看见。
对于这个商家或那个商家,我从来都不在自己的心里下定论,他们做了对消费者有好处的事情的时候,我就会赞扬他,当他接着做了对消费者不利的事情的时候,我会用我的方式提出批评。一家好的商家,也会变成不好的商家;一家坏的商家,也可能变成好的商家。商家目前的好坏,我并不看重。
胡适先生提出过:评价一件事物,总需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
最后编辑怀冰 最后编辑于 2011-06-05 2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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