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楼主的态度应该够意思了,是否告知关税问题只是交易前的一种友善提醒,而不能作为交易的必须条件,本来这个关税实际涉及的并非双方,而是来自第三方的问题,同样问题,如果在香港就肯定不会存在了;
现在出现问题了,一般按照交易原则可以选择的就是:1、双方协商解决;2、交易仲裁或提请法院裁决。
而第二种办法一般只是在协商无果的条件下才采用的方式。那么第一种协商的解决方式一般可以分为:1、按行业惯例;2、双方共同承担;3、协商承担比例。
但不管怎样解决问题,双方首先应该做的事情应该是减少损失、迅速解决,现在买家既不联系快递公司也不咨询海关怎样解决,实在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