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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r kuang 于 2012-6-23 21:02:00 发表如果现有器材不能满足自己对音乐欣赏的要求,经济能力又允许的话,留下来等于该离的不离;如果遇到经济能力范围之内而且效果满意的器材不换,等于该娶的没娶。欣赏音乐除非大款到可以请音乐家在家中音乐厅演奏,或者有钱有时间到可以打飞机去全世界听现场,凡夫俗子绕不过唱片和器材,脱离器材去谈音乐欣赏对于我来说基本上就等同于无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