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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贴,声讨东方之声无良厂家。(关于功放产品售后,质保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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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有这种无良厂家???这样的小厂就摆起奔驰的架子来了???必要的时候可以收集必要的证据,去你买功放的店铺的所在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的。在广州哪怕买的是二手的功放,很多店铺都承诺一年内八折回收的,你那里。。。。。。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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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和楼主谈谈我刚碰上的不平事,让你心中也平衡一下,省得那么郁闷。
    2004年初,俺换了新房子,搬家前把电话费、宽带上网费全交了,然后高高兴兴住进新房子。没想到一年后,俺收到了律师信!电信局说我旧电话号玛欠费!查实后原来是俺的宽带没去电信局办理取消,虽然我走之前已经停了,但照样每月收20块,而且加滞纳金,两年下来,俺什么都没享受过他的服务,结果要付500多块!你说中国这是怎么回事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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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ric发表的内容:
东方之声好像已经被合并了

     合并也可以追溯责任的,请看:消费者权益法下面这条: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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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噢,这样就真不好办,而且没法办了。呵呵,所以啊,中国人现在的诚信。唉。。。。不过也好,咱们中国人在这样恶劣的人文环境成长,过几代后,咱们就比美国强了,哈哈。。。(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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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给楼主贴点《消费者权益法》里有关你这问题的条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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