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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时她还是四哥和谭总的员工,6月份离开了,自己在淘宝上开了店。4月份尽一个员工的职责,6月份,行使一个“老板”的权利。尽管有网友谈及了“竞业禁止”的法律问题,而实际生活中是防不胜防的。陈晓不公开身份同样开店,暗中通知原有客户那又如何?算了吧,估计四哥与她没有签合同,也不会有防止“竞业禁止”的补偿。由她吧,只是多个竞争对手而已,说到底大家都是为两餐。陈晓已主动撤了贴了,大家给条“生路”行下总可以吧。别老把人家摆上台。
最后编辑shotchen 最后编辑于 2009-06-02 2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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