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说打假吧。很多年前接触一个案件,一个意大利皮格著名品牌,A商家向工商局举报B商家售假,工商局过去将假货封了。B商家拿出授权书,说是得到这个品牌的东南亚授权经销。A也拿出授权书说我是大陆唯一代理。结果一查,两个授权都是意大利公司的股东授权。然后A和B就吵谁的授权有效,谁的无效。最后结果因案件标的巨大,涉及商业利益举足轻重,小弟能力有限,打听不到了。但仅从接触的皮毛看,是非不是一下子就能分辨的。很多时候是企业管理不善或利益分配不均,有内鬼或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才有这样或那样的麻烦事。外国人认签字,谁那么清楚公司章程如何规定?制度如何,各股东的权限如何?如果出现串货(本来专供A地区销售的产品出现在B地区,而B地区有其唯一许可的经销商),你也不知道是顾客所为还是商家故意。不要说HIFI168,工商局甚至法院审案都审几年。最近没看“王老吉”案,仲裁刚结束,又去法院立案要撤销仲裁裁决了,利益巨大,有时输了就意味着企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