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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音乐而演奏”和“为听众而演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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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正听众喜欢专注于音乐、善于挖掘作品内涵的音乐家的演奏。
2、“为音乐而演出”是得到听众认可的最低标准,他演奏的音乐就是与观众最好的交流(流行歌星除外)。
3、在商品化的社会里,有艺术必有观众,有观众不一定有艺术,后者流行的也快消亡的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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