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伸张正义 十二比二
3月10日,周一下午,桑桐、陈钢、戴鹏海、我和舒群等人一同去参加了组委会,并分别发了言,表示对作曲系发展到目前这种状态非常痛心,对不起萧友梅、贺绿汀等先辈。对党委书记借宋某一家背后“一帮人”来威胁我们表示气愤和决不害怕的心情。然后,我播放了宋某与系主任的两首《了歌》中关键性段落的对比录音,同时向大家分发了这两段音乐几乎一模一样的乐谱。桑桐又对照着章程,逐条讲述并询问:“是否违章?有不同意见吗?”与会者屏息静听,全场无一人提出异议或质疑。此时,组委会全体成员如梦方醒,才知道比赛章程的具体内容和宋某的违章真相。杨燕迪感慨地说:“看来,在座各位没有谁能像桑院长这样认真研究过章程的了。”
我们退席后,组委会继续开会研究,拟定4条决议。其中关键的两条是:
“×××(系主任——编者注)在明确知道宋某的《了歌》引用了他已发表作品内容的情况下,1.未向评委会作出说明;2.未向宋×指出必须明确注明;3.未在比赛过程中主动避嫌,严重影响赛事的公正公平,引起各方面的批评、指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提请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系主任——编者注)的错误行为以党员干部的要求给予相应的处置。”
“《了歌》有悖本次比赛章程,获奖有碍赛事公正公平。据此,要求宋×自行退出赛事,退还奖金、奖状。本次赛事大奖空缺。”
3月14日,此决议以12票对2票弃权 通过。党委书记电告桑桐与我。我们大家都很高兴。有人称之为“非常周到、非常人性化的措施”。又听说,市科教党委也认为这样的措施和决定很好。
随后,院纪委作出了对系主任问题的3点意见并由纪委书记对系主任作了“诫勉谈话”,系主任签了字。仅限在党委书记、院长和纪委书记3人面前,系主任向被打的某教授道了歉。
3月26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第二篇文章正面报道了上述情况。我们都天真地认为,“钟鼓奖”事件终于可以画上句号了。
五、拒不执行 不了了之
不料,组委会决议、纪委意见、诫勉谈话、道歉等等,均未在任何场合公布,全院师生和校友仍被蒙在鼓里。特别在宋某“退出赛事,退还奖金”这一关键的实质问题上,则根本没有执行。这一不了了之的状况,至今已一年有余。
不但不执行,反而编造出各种违背决议和事实真相的谬论和谣言。
系主任责问党委书记:“你说过这事不谈了,怎么又登报了?”
党委书记说:“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别有用心!”
院领导在北京讲:“我思想不通,怎么执行决议?”还说:“我真后悔,不该劝阻×××(系主任——编者注)状告两老。”
党委书记说:“如果打官司,桑、朱两老必败。两老要价太高!”(我们毫无私利,坚持公正,何来“要价太高”?)
党委书记还向各系干部说:“我们这样处理,市领导都同意。”人们不知道,“领导同意”的究竟是组委会的正确决议呢?还是现在这种“束之高阁”和“倒打一耙”的处理方式呢?恐怕是以假乱真吧。
系主任到处宣扬:“上海市上下领导都支持我,但碍于桑、朱两老,故劝我忍让。”
系主任还托人带口信给北京的一位作曲家,警告他不要介入“钟鼓奖”之事否则,他的作品休想在上海演出和出版!此举激起那位作曲家的极大愤慨。
在党委书记和院领导主持的以“将相和”、“和为贵”、“向前看”为主旨的道歉会之后,系主任给他的道歉对象便处处穿小鞋,将其排除在作曲系所有正常的学术、艺术、比赛和音乐会演出乃至教学会议之外。事实证明,系主任的“道歉”完全是假的,他在纪委“诫勉谈话”的表态是虚伪的。
“上音”网站上还出现了辱骂桑、朱等几位老人的帖子以及对我的人身攻击我家无电脑,朋友下载后给我看,我一笑置之,不屑一顾 。第二天,这些帖子遭到众网友一致谴责,发帖人见势不妙,只好销声匿迹。
这些反常的做法引起了音乐界及海外作曲系老校友极大的反感,纷纷来信、来电或当面向我们表示正义而热情的支持。他们说:“钟鼓奖”事件反映出来的一连串问题远比比赛本身的问题严重得多。由此,促使我进一步作了思考。
六、几件怪事 几点质疑
1.设立了三个委员会
正常情况,比赛只设组委会与评委会。可是,“钟鼓奖”却增设了一个艺术委员会,系主任自任主席并兼初评复评终评评委 ,实际上包揽一切。事发后,党委书记才说:“怎么,原来我还是组委会主席啊?”这种怪事,是否系主任蓄意为之的呢?
2.可疑的评分办法
通常,比赛都用百分制打分的办法如规定90分以上才够得上一等奖否则宁缺毋滥.这是绝对值。而系主任规定“钟鼓奖”比赛全用排名次的方法则是相对值。当整体水平都不高时,结果只能是“矮子堆里挑长子”。.第一名的实际水平可能只有80分,怎么应获“中国最高国际比赛”唯一大奖呢?好几位同行说:“宋×得大奖,不值!”新闻报道中,除“无上乘之作”外,还有2007年11月7日《音乐周报》的评价:“总体都算不上十分完善成熟,有的学生腔还很重。”事实上,决赛的6部作品均为学生习作。请问艺委会主席、系主任:你改用排名次的方法,而且在初评、复评后明知参赛作品甚少、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反而一再要求在终评时再增加一个并列大奖(因财务处坚决反对才未得逞),是否想尽办法为确保宋某必得大奖呢?
3.决赛音乐会曲目安排的蹊跷
按常规,参赛者比赛时的出场顺序就按其报名的序号排定;或者按姓氏笔画或字母顺序来排序,这很公平。而”钟鼓奖”决赛音乐会的曲目次序安排之离奇,让人只能感叹系主任的“心计”。节目单上,6部作品的“乐曲简介”,其顺序正好就是终评揭晓的名次:1、2、3、4、5、6。宋某的《了歌》列为第一首。而作品演出的次序,正好颠倒为:6、5、4、3、2、1,宋某的《了歌》成为“压轴”。系主任在初评、复评后对6部入选作品的得分当然一清二楚。请问系主任,你安排这种对国际评委和听众暗示诱导性极强的演出顺序,真的是“世界上最公正,公正得都不正常了”吗?(见2008年2月20日《中国青年报》《冰点》专栏中系主任原话。)
4.评委系主任与参赛者宋某双双亮相
决赛音乐会乐队排练时,还发生了另一冲突。《了歌》有一段快板极难演奏,“上交”乐队提出可否放慢些。不料宋某却大发脾气:“我们出了钱,我怎么写,你们就该怎么拉!”并给系主任打手机说:“乐队素质太低!”这话被乐队演奏员听见,群情激愤,要罢排罢演。这本应由一直在场的比赛秘书长来处理。但系主任慌忙赶来,对上海交响乐团总经理说:“《了歌》很可能获大奖,请你们务必要演出。”总经理说必须向乐队队员道歉才行。宋某只得道歉。此时,演奏员们方知宋某与系主任是情侣。
身为艺委会主席和评委的系主任绝对不可以在决赛前公开泄露任何比赛信息,这是中外惯例。系主任这样做,难道不是明知故犯,为一己之私而置赛事的公平和上音的声誉于不顾吗?
5.法律公证人缺席
宣布评奖结果时,未见国际大赛必有的法律公证人到场监督和宣读公证结论。这又是为何?
6.对外宣传的不实之词
报刊上公布“欧、美、亚、澳共50余部交响乐作品应征”。
后来,我列席组委会时方得知,来稿共21件,除3件不合格外,实际只有18件,“水分”是否太多了一些呢﹖
可是,作曲系支部书记却辩解说:“如果作曲系的全体老师都参赛,不就有五十余部了吗?”如此“理由”,不怕贻笑大方吗?
报上公布的6位入围者,除4位中国学生外,一位名胡银岳,姓名前冠以[日],另一位杜韵,冠以[美],都是在日本和美国的中国在读留学生,并未加入外籍。这就不仅仅是“水分”多了,而且还“变质”了哪!用这种办法来回应外国评委提出的“为什么这个国际大赛参赛者中没有一个外国人”的询问,是否“聪明”过头了一点儿呢?
赛后,主办者还授意“枪手”在著名音乐期刊上撰文说:“美国评委赞扬《了歌》,并答应要推荐在美国演出。”后经核实,该评委的来信是感谢在沪的热情接待,根本未提《了歌》和演出之事。如此信口捏造,就真的不怕损害“上音”的诚信吗?
7.明明是亲情利益关系却拒不回避
早在9月份初评时,就有两三位评委发现宋某作品参赛,曾善意而友好地提醒系主任注意,最好回避。但系主任却置若罔闻,一意孤行。事后又说:“小小疏忽,何必小题大做?!”
古今中外,所有赛事,裁判或评委与参赛者有亲情关系或利益关系时,必须回避。法官在判案时也是如此。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
然而,作为评委主席的院领导在我家辩解说:“有些比赛,评委可以不回避。”我们回答:“那是公开亮分,并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更何况,现在问题是蓄意多处违章,远比‘不回避’要严重得多!”
上述一系列事实说明:系主任利用职权,千方百计,旨在必得“钟鼓奖”唯一大奖。这岂不是公然向国际比赛的公正性挑战,向上海音乐学院的声誉挑战,向人类道德的基准挑战吗?!
七、唯我独尊 狂妄自大
系主任的为人、为艺之道是唯我独尊,狂妄自大。最典型的,莫过于他一再自我标榜、令人啼笑皆非的所谓“三时说”:
“第一时从古代人类有音乐时开始;
第二时从18世纪德国巴赫的十二平均律开始;
第三时从系主任独创的RD作曲法开始,直至永远(人类消亡时)。(见《人民音乐》2005年1期,2007年10期,二文皆署名迷言那,实为宋歌。)
2008年10月29日,系主任在“钟鼓奖”的大师高峰论坛上公开宣讲自己的创作理念:“作曲是不用学的,只凭个人自我。”当场有多位作曲家提出质疑。作曲家金湘质问:“你的创作理念和担任作曲系主任的教学职责之间是否有双重人格?”他答:“我不仅有双重人格,还有三重、四重人格!”全场哗然
教师的天职是要为人师表。系主任的“师表”如何呢?请看“上音”的帖吧:“嫁人就要嫁×××这样的英雄做老公,能满足老婆的一切要求!”“以后参加作曲比赛有一个窍门:只要抄袭评委的作品,必能获奖!”
再听听作曲系离退休老教师们的痛心话:“前辈培育的全院最棒的作曲系,如今已毁于一旦!”不少有经验、有见解、有责任心的作曲系老师们,或三缄其口,或退避三舍,或到别处工作……“上音”作曲系将走向何处?众人忧心地翘首以待……
八、节外生枝 如何收场
谁也料不到,还有匪夷所思的节外生枝!
2009年3月,那位上海音乐学院党委书记调离“上音”。行前告别。
1.在民主党派告别会上,“钟鼓奖”组委会秘书长、“上音”前副院长朱钟堂问党委书记:“组委会作的决议,白纸黑字,证据确凿,为何至今不执行?”党委书记答:“主要干部顶着,我无法处理。”(这大概是指“思想不通”的院领导吧。)
2.在桑桐家,桑问党委书记:“一年前,《中国青年报》第二篇报道对你解决“钟鼓奖”问题很有利啊,为什么错过时机不予处理呢?”党委书记答:“因为北京有人支持×××(系主任——编者注,下同)。”
3.一位院领导问党委书记:“是非本来很清楚,你为什么老站在×××(系主任)一边?”党委书记说:“不是站在×××(系主任)一边,而是站在北京的×××一边。”道出了那位音乐界权威人士的姓名,令人大感诧异!
4.3月5日在离休干部学习例会上,党委书记说得更多。当作曲系原党支部书记、院办主任常受宗问:“组委会以122的绝对多数做的正确决议,为何至今不执行?”党委书记答:“为了保护桑、朱两位老人。中央音乐学院的律师团早已组建好了,打算帮×××(系主任)打官司告两老。如果我按组委会的决议处理,就要影响两个音乐学院的关系,整个中国音乐界就要分裂了。”
这番突如其来的耸人之谈,说得玄而又玄,神而又神,差点还真把老干部们“蒙”住了。有人问:“这是上海音乐学院的内政,关中央音乐学院什么事啊?”党委书记说:“你不知道,还牵涉到莫斯科时候的问题呢!”这就更玄乎了!和执行“钟鼓奖”组委会的正确决议有什么关系呢?他到底想把水搅浑到什么程度呢?
对于此说,我是怀疑的。因为党委书记的一大特点是信口开河、故弄玄虚。开始说市领导支持他的做法。当我不得不于2008年12月给市领导写信之后,他又改口说是中央音乐学院和×××支持他。既然是在几十人的会议上公开讲的话,这里也就可以公之于世了。我相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通过“钟鼓奖”事件,我才深深地体会到,反腐倡廉、主持公道的阻力有多大,工作有多难。一张无形的网络在纠缠你,围困你。国内的各种音乐比赛还会继续下去,如何才能健康地发展呢?我想,只有靠舆论和群众,人人都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杜绝以权谋私、相互包庇的腐败现象发生,保持文艺百花园的一片净土。
当我看到教育部对高校的腐败要“下猛药,零容忍”的报道后,不禁回顾这一年多来的遭遇。两个87岁高龄的老人被折磨得够呛!我想,我是在谱写一首“良知交响曲”呢?还是又一曲“悲调”?!
朱践耳 上海交响乐团一级作曲家,原上海市文联主席
(责任编辑 于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