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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 300萬美元轉會費—sony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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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璐诗)据国外媒体报道,钢琴家郎朗近日从前东家环球唱片旗下的DG“转会”到了“索尼音乐”,而郎朗此次“转会”的身价高达 300万美元。关于郎朗高价转会的新闻,环球唱片中国区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郎朗离开DG”,但问及原因,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该消息在上周举行的戛纳“Midem”古典音像制品展上成为最大的新闻。据英国《留声机》杂志报道,郎朗的经纪公司表示,钢琴家之所以离开从 2003年签约至今的DG公司,而投身索尼,部分原因是“作为大型影音与新技术供应商的索尼公司,未来能给钢琴家提供领域更宽泛的发展机会”。

  对于“300万美元”这个转会价,迄今为止索尼方面的发言人拒绝发言。

  据悉,郎朗“转会”后首张专辑将于今年秋天推出,具体曲目还有待商榷。
最后编辑watertnt 最后编辑于 2010-02-03 1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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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记者也够无良的,正文明明说出了(官方的)“转会”理由是为了更大发展,题目却是“为”300百万美元而转会,自扇耳光还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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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新聞都是這樣,標題要吸引眼球...
也許真有 300萬...那我也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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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楼主搞清楚基本的概念再发表评论
如果是“转会费”,那应该是SONY/BMG支付给环球/DG的
如果是“签约费”,那才是郎朗本人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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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scfan 的帖子

我這也是轉帖...
大家各取所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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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DG的经营策略感到高兴。很好的一笔买卖。当然请不要介意我把现在的钢琴家当作普通买卖合同的标的,因为他们至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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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有英文原稿。转会费是SONY给DG的,如果是朗朗或者朗朗的经济公司拿,那应该叫做signing bonus
挚爱科瓦塞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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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可能的,LL的前一个合约结束和第三者签另一个合约,哪有第三者和第二者之间还有转会费的事情的,乱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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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朗朗和经纪公司拿了 三百万的签字费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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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也挺好玩,记者并无夸大的地方,留声机网站确实是这么说的:郎朗的经纪公司表示,钢琴家之所以离开从 2003年签约至今的DG公司,而投身索尼,部分原因是“作为大型影音与新技术供应商的索尼公司,未来能给钢琴家提供领域更宽泛的发展机会”。
转会费是DG与SONY之间的事情,至于郎朗自己拿多少,只有局内人才知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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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还是很关心朗朗的嘛,人红了就是不一样,相比之下,陈X就显得“门前冷落车马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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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音乐家能红,有多红,并不都是靠才能,商业挂帅,有的地方再加政治挂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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