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命题本身具有局限性,不管作为LP或CD,或最早的蜡筒唱片、SP黑胶到现在的高清数字文件以及MP3,作为商业产品而言,既有其自身产品局限也有其独到的优点,更有其特有的历史价值,否定任何一样或肯定性的拔高任何一样都是不客观的认识,就说MP3以及通过网络传播的音乐文件而言,可能大多数发烧友对此不屑一顾,但其中受众人群应该算是最多的了,让音乐得到了极大的推广,从商业角度讲,这样的产品让CD和LP直接沦为小众消费,没有商业的占有,如何谈到“终极”2字?
那么唯一剩下的就是其历史价值以及艺术价值,这个角度而言,任何一种产品都不能得到否定,唱片决定一切,一张老旧的SP唱片,无论从收藏价值或是聆听感受都是好于任何后期的LP或CD,更承载了一段历史;一张头版的LP唱片,也是后期CD不能比的,而一张新录音的CD唱片,如果没有更高格式的商业发行,那么就是唯一选择,一首网络流传而且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的MP3,如果物主录音格式就是MP3的话,我想那也是唯一的选择。
所以我认为谈“终极”意义不大,这样的命题类似瞎子摸象,而且落入单纯的以声论价思维模式,违背了听音乐的终极目的,唱片或音乐文件更多属性应该是其艺术价值而不是单纯对人耳带来的物理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