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主观音质评价教程》里的一段话:“(主观音质评价)和客观参数的测量相比,它的严格性、一致性似乎得不到保证,但要注意的是听音环境、节目源、周边设备和听音人均属于系统的一个部分。与客观测量一样,主观评价评的是系统特征,不是好坏与好听不好听。所以主观评价又称主观音质评价。这里我们慎重的引用了“音质”,其意为声音的品质,这是有别于 “音色”的(音色是指声音的色彩,它是带有个性化的东西)。”
《音响二十要》忽视了听音环境的声学特征要求这个重要前提条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及方式主要倾向于“音色”或好听不好听,与《主观音质评价》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同意aur agon兄的观点:“但它只适合一般意义上的非正式评价,供发烧友玩玩可以。要想成为标准,哪怕是标准的初步指导性的蓝本,差老鼻子了!!!”“当然,其中也凝聚很多个人的发烧经验,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