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发烧徳为先 [复制链接]

41#

回复 26# 670707 的帖子

呵呵,玩笑的,见解与先生不同,不代表我不尊重先生。我非常佩服先生对事物的专注,这一点正在我做不到的。
这个论坛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值得我尊重的,只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首先不尊重他人的人。矛盾和误会不可避免,不代表就必须将自己的要求、观点强加于人。长期在论坛也难免有个亲疏远近,三朋四友,但是这个也不能作为判断是非的依据,所谓帮理不帮亲。任何事都抬不过一个“理”字。公道自在人心!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TOP
42#

我想知道,谁是这位"发烧德为先"的典 范???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最后编辑了然 最后编辑于 2012-07-31 13:49:54
TOP
43#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44#

原帖由 了然 于 2012-7-31 13:53:00 发表
知道了,这位"发烧德为先"的典 范是johnleeh  !!!


呵呵,还是老一套,自扮马甲,自拉自唱,左右互博,好没新意。继续吧!
TOP
45#

回复 39# 了然 的帖子

没有谁说过八先生骗过谁,坑过谁。我所说的仅仅是帖子里面的事情,我愿意相信八先生其他方面都是完美的,就是这张嘴不太干净。
别人有错误不是自己犯错误的理由,自己一贯没有错误也不能成为就可以去犯错误的理由。讲不过就骂,再骂不过呢,是不是还要动手啊?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TOP
46#

原帖由 670707 于 2012-7-31 12:02:00 发表
看楼主注册时间应为新手,而言语则象坛上老手;你是谁?我不关心;用意如何?不费这个脑筋;对我有何看法?请评下心来;你我共读这篇转载的文章:
亚当与夏娃因为违逆了神的旨意,偷吃了知识树的果子,结果被逐出伊甸园,从此展开人类在灵魂与肉身都苦难的历程。知识就是这原罪!心灵的直观是音乐欣赏的终审判官。知识进来插一脚后,世界变得更复杂、更痛苦、但也更有趣。无知者的快乐与饱学者的快乐等价,但看你自己的选择。虽


07大师好!
对于如下几段小调,且不论是谁的作品,也能解析出槌子键的气息?亦或踏板的氛围?
“……
有几个SB一直在窥视八爷我穿嘛牌子内裤,我说你小丫的能证明你是母的,我心情好的时候让你丫看一眼,哈哈!这帮SB!
不过这哥们比较执着,不去168了,到是接过几个电话,象这么执着的哥们仅此一位,不过俺挺高兴,这帖子让168的版主P眼朝天了,哈哈,今个心情不错!!
168的确表现不佳,显得小肚鸡肠,尤其是作为商业论坛;凭心而论,JD大气多了.象JD版主致敬!!
这事要在极品,我第一时间解禁,顺水人情做到位.谁比谁强多少呢?没有真正权威的当权者,往往不经意地被人扒光,骂他丫还以为夸丫的呢......
ZG就TMD没有法,何况论坛乎?拿坛规当晃子,难掩小肚鸡肠的作派,以约翰李为首的几个SB借机舔D,比看春宫画,A片还过瘾,不过表演的着实下作了点儿,哈哈
……”
TOP
47#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48#

回复 46# 时光车间 的帖子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49#

回复 45# 白了头一夜间 的帖子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50#

回复 49# 了然 的帖子

你骂啊,跑来哭哭啼啼干啥???
TOP
51#

回复 49# 了然 的帖子

那只能说是我以前高看你了。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TOP
52#

回复 41# 白了头一夜间 的帖子

我赞同你的“发烧德为先”,国人古汉语中“德”通“得”,我反思自己,在音响器材使用上,如不对老师尊重,不通过品德的考察,自己何得呢?我对先生本来没有他意,几日前在另一贴里,我将老师传授给我的观点告知先生,没有想到遭到先生***,当然事情已经过去,我们不要记在心里,我想用“德“行再唠叨一句:音场与乐感兼而有之,需用银子夯出来;大系统出好声,更需经验和知识,贵价的“神殿”不是万能的。
TOP
53#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54#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最后编辑了然 最后编辑于 2012-07-31 14:31:57
TOP
55#

玩人肉搜索?如果你有那本事的话,随你的便。
TOP
56#

回复 52# 670707 的帖子

观点上面的分歧是再正常不过了,观先生也与人有争执,然先生的风度就值得赞赏,最多就是一个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没有必要学泼皮骂街吧。以前有对先生冲撞之处还请先生海涵。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TOP
57#

回复 46# 时光车间 的帖子

呵呵,每回有点“火花”总离不开先生;上诉这篇引文是我近日在台湾网站里找到的,这一点可在别的帖子里得到佐证。先生如能细心查看我以前的帖子是否能发觉何等相似,甚至介绍的唱片也有雷同,至少这一点证明我走的方向和路程是对的,诚然先生可以不接受,因为我自愿选择“原罪”带来的“十字架”并背上它。
TOP
58#

原帖由 白了头一夜间 于 2012-7-31 14:19:00 发表
观点上面的分歧是再正常不过了,观先生也与人有争执,然先生的风度就值得赞赏,最多就是一个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没有必要学泼皮骂街吧。以前有对先生冲撞之处还请先生海涵。

ME TOO
TOP
59#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60#

原帖由 了然 于 2012-7-31 14:27:00 发表
原帖由 johnleeh 于 2012-7-31 14:17:00 发表
玩人肉搜索?如果你有那本事的话,随你的便。

人肉搜索还用我亲劳?小看人!我可以告诉你,在XX的人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关键是谁想知道,值不值得知道,应验了一句古话:人在干,天在看,干缺德事是有报应的。好自为之吧你!

在音响论坛扮演秘密警察吓人啊。少来这一套吧。除了你自己,吓得到谁啊。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