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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早上听的唱片 [复制链接]

查看: 14817|回复: 128
111#

要是21世纪有宗教法庭,w先生宜优先考虑担任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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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原帖由 THRONES 于 2010-8-20 16:19:00 发表
要是21世纪有宗教法庭,w先生宜优先考虑担任首席大法官。

我要是当上这个法官,肯定先判你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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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原帖由 THRONES 于 2010-8-20 16:19:00 发表
要是21世纪有宗教法庭,w先生宜优先考虑担任首席大法官。

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搅下去有意思吗?
在别人默哀的时候,你可以不参与、可以走得远远的,但是,你嘲笑别人的声音太大了,收小声点滚一边去哼哼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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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敢问,如果当时的中国够团结,会被青皮钻空子吗???

我不想看历史书了,中学班主任就是历史老师。。。。
详解zxw2216:
Z:我的名字;  X:希望,信心,信念;  W:Winer;
22:四平八稳,二二得四,二四得八,音译“嗷嗷” ;16:要顺;顺利,无阻;
连起来:我相信我的成功是嗷嗷顺利的!我在获得成功的路途上稳健而畅通!势必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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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支持莱纳兄!

我想起一篇关于“吃猫”的文章。有人反对吃猫,有人说我偏要吃,我还就要吃给你看。很多人吵不清这个事情,最后总要归纳到“人权重要还是猫权重要”的问题上去。但那篇文章的作者说得好,“我不主张猫权”,但是,你不把猫看成朋友,但有人把猫看成朋友,那人也许就是你的朋友,那么,“你吃不吃你朋友的朋友?”

尽管你可能还是要坚持吃,但是,你可不可以为你朋友的感觉考虑一下,背着他悄悄地吃,而不是高调地“吃给你看”?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高调地为偷猫的人辩护,因为他们偷的猫里就有可能有一只是“你朋友的朋友”?

所以,这说到底不是为了猫,而是为了人。

坛子里说到底都是乐友,你不怜悯舟曲的死难者,或者不认同ZF设立哀悼日的做法,但可不可以照顾一下同在一个坛子里混的乐友(也许他们一直跟你相谈甚欢,也许你曾经从他们那里获得过不少教益)的感情?

“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个仁,仁的表现是,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已所不欲他勿施于人……”
最后编辑发条兔子 最后编辑于 2010-08-20 16: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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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楼主并无字眼说明了他是用心地选了这个日子,即全国哀悼日去娱乐“没错这里有两个可能性,一是LZ没有用心去选日子,一是LZ故意选哀悼日。首先我想知道有什么论据支撑你这个结论?仅仅是没有文字说明吗?除此之外你不也是推断出他“可能”没有用心吗?但我的结论有事实支持。发帖后有人第一时间回复,哀悼日这样做有所不妥。如果LZ是无心之过,肯定会改一下帖子或者做点解释。哪怕心虚不做解释也不会再露面。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一副嚣张且傲慢的嘴脸,甚至放言才死一千多...这种表现你觉得是出自无心还是有意?二选一你选哪个?别告诉我是无心啊

你找不到楼主的文字说明就是说明你没有证据,你指责他人如何如何,你就有举证的责任,你要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据不是推导出来的结论,更不是某种可能性有多大,你所谓的结论支持就是楼主不出来解释,还要出来露面,这里什么推理逻辑,楼主无过何需解释,受人攻击为出来反击也很正常。再后说你看到楼主如何如何,而且还用了贬义词攻击,首先是你真的看到楼主本人了吗,现在你倒是留下了公众场合攻击他人的证据,哈哈,人家现在就可以告你了。再后你说人家说的那句话,人家的意思是这说所作某人的假设不合理之意,不能断章取义。


关在房子里听音乐是没什么,我也说过。但在论坛上发表听音列表就不同了。

在论坛发表听音列表怎么了,不行吗?有罪吗,甚至我天天都听一些音乐,然后天天都在论坛发表一下听音列表。那又怎么了?


惯性思维也是经验和认识的积累,是判断事物最简单的方法。而现在判断这种鸡皮小事难道还要开会探讨不成?明眼人哪个看不明白?至少回帖那么多人里没谁看不明白

这话说得对,不过仅凭惯性思维用来定人家罪,甚至恶攻击诽谤他人就不对了,除非你是个法盲,你不是吧,这种低级的逻辑错误出搞出来,搞不好反被楼主利用这点来真的告你都有可能,在公共场合攻击诽谤他人就可不是什么鸡毛算皮的小事。


没人故意把LZ跟全国哀悼联系起来,要不是8.15发了这么个添堵的帖子

既然是无关联,那就楼主就不是你所说的所谓冷漠,疯子之类,你所说的就是诽谤!


观点不一定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才能成为观点。照你这么讲罪犯只要不认罪咱们就不能定他罪啦?哪怕证据确凿、人赃俱获?

观点不一定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才能成为观点,但证据需要这样,一定是要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不是推理,不是是惯性思维,讲多一点,就算你推理正确,也不能说这是证据,何况你的推理不正确,你要是证据确凿,就不算攻击诽谤他人,可是你没有。你应好好查一下法律书,或者请教一下律师,我觉得你才是个法盲,最好学一学基本的法律知识才上来发话,不然好容惹上官非
最后编辑Rossi 最后编辑于 2010-08-20 19: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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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原帖由 ZXW2216 于 2010-8-20 16:33:00 发表
敢问,如果当时的中国够团结,会被青皮钻空子吗???

我不想看历史书了,中学班主任就是历史老师。。。。


会,一样会。狼子野心,终究是要铤而走险的。
姑且不说历史有没有如果,整个20世纪上半叶就是一重新瓜分世界的大格局,你不打他,他就打你。敢问当年英、法、美、苏又有哪个独善其身了?!所以谓之“世界大战”。
国军也不是不团结抗日,家底儿太薄实力太衰,是真打不过。老蒋是江浙买卖人出身,多鸡贼的人啊,这点儿斤两掂量不出来?一边左躲右闪,一边冲美国佬嚷嚷,
“这儿都打成一锅粥了,你丫还打什么酱油啊?”。
美国佬更鸡贼,“你们家人多,顶住先!容我再做几个俯卧撑。”......

毛主席一旁看得真切,心中明了。于是大笔一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 so u never know what u're miss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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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回复 116# Rossi 的帖子

罗嗦

经查:
在合理质疑下的辩论过程中,被告曾多次白纸黑字地验证了原告所提告诉之真实性。
庭上人人目睹,惟独被告律师选择性失明,因此其辩护之辞不足采信,所提抗告应予驳回。

庭上传下一张小纸条:被告如欲再提抗告,建议其不妨考虑更换代理律师。
最后编辑bodyheat 最后编辑于 2010-08-20 19: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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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回复 118# bodyheat 的帖子

初中语文都 没学好就不要冒充什么法官了,小心连你都要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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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回复 116# Rossi 的帖子

这些“默哀派”在大批判中使用了几个含义完全不相同的词汇,使大伙儿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摸不准他们的意图和要求到底是什么,举例来说:
107楼莱纳那个关于“公共场所”的帖子里,就采用了“公众”、“人民大众”、“人群”、“众议”、“公众道德”,它们之间的含义差别是很大的。
你们所谈的,啰啰嗦嗦几十个帖子,即你们所期望,所要达成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发帖中同时地混用几个不同概念,使大家越听越糊涂。作为一个能够欣赏古典音乐,受过一定程度教育的人,你们应该用明确的概念,简单直白地表明你们的意图,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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