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罗伯蒂尼也演唱过《鸽子》,这是非常有名的一首歌曲。
《鸽子》(La paloma),是一首由原籍西班牙的作曲家塞巴斯第安•伊拉迭埃尔 (Sebastian Yradier,1809-1865)长期旅居古巴,并在古巴用古巴的“哈吧涅拉”风格写的舞曲,后来由墨西哥著名女歌手贡恰•孟德丝于1863首演后流行,“哈巴涅拉”的特点是始终采用二拍子的摇摆节奏,节奏型和阿根廷探戈完全一样,因此后人演唱或演奏时往往将其作为探戈曲处理。归根结底,这还是一首古巴风格的舞曲。虽然出于西班牙作曲家之手,流行于墨西哥歌手之口,演变于阿根廷探戈的节奏。《鸽子》诞生于十九世纪,至今仍然被当成民歌,在世界各地广为传唱。由于写得很好,流传甚广甚长,有几个国家的人都争着把它说成是自己本国的民歌,并以拥有它而感到光彩。
古巴有人说:这首歌诞生在我国,运用哈瓦那民间舞曲的节奏为基调写成,当然是我们的民歌了。你听,歌中的第一句明明唱着:“当我离开可爱的故乡哈瓦那...”。由于作者是西班牙人,伊拉迭埃尔的同胞们把它说成是自己国家的民歌,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墨西哥许多人却不服气,他们说,这首歌写成后,是在我们的皇室为皇帝皇后祝寿时,由我国的歌唱家首演的,是我们使它流行起来的,难道没有我们的功劳?阿根廷有人也不认输,其理由是这首歌的曲调许多地方用了附点音符和切分音,与他们首都郊外的探戈音乐非常相象。既然歌曲的音乐素材来自阿根廷,阿根廷当然就是它的故乡了。
这几个国家的人的说法都有一定的理由。其动机也值得肯定,因为大家不是争钱争地,而是争着以拥有美好的歌曲为光荣;有了这“争”,美丽的音乐作品就更容易传播开去
。我看是说不清了吧,这就是音乐的魅力吧!有些东西不一定非要追求个答案吧,这样不也是挺好么!
《鸽子》的作者塞巴斯第安•伊拉迭埃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