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性的戏剧中采用了韵律体系:使用流畅的诗句,即一连串的整个十一音节的诗句和七音步的诗句,而节奏相当灵活,且在韵脚上没有固定的框架。这种结构赋予了咏叹调(aria)初始形态,从此意大利的歌剧就不再采用其它的诗句形式了。这种体系传播开来且愈来愈专业化,并靠朴实无华的流畅的宣叙调(recitativo)来将情节展开,而宣叙调中也经常插入“小歌曲(canzonette)”或“小咏叹调(ariette)”来增添姿彩。
此段关于诗律方面的描述也有一些不易理解之处,据在下所知,意大利歌剧中的宣叙调多以十一音节或七音节的有韵诗写成,七音步一说颇觉突兀,在西方诗律中,音步与音节并非同一概念,一音步包含按某种规律组合(比如英国的抑扬格,古希腊古罗马及后来意大利的长短格等)的两到三个音节,若是七音步的话,则最多可有二十一个音节,最少也有十四个,这等长句,诚闻所未文,见所未见也!至于咏叹调的诗体,似乎因时代而异,且宣叙调是戏剧长诗,咏叹调为抒情短诗,虽并存于同一剧中,却不可一概而论。十七世纪中晚期的咏叹调多是九,十或十二音节的短诗,十八世纪正歌剧时代则多为七音节短诗,但这两个时期的咏叹调结构相似,主要是ABA式的da capo体,A部B部各四行;十八世纪中期喜剧逐渐占据主导之后咏叹调的音节与结构都不再拘泥于一定的形式,出现多种变体。如果在下了解的这些史实尚属可靠的话,那便与先生提出的“这种结构赋予了咏叹调(aria)初始形态,从此意大利的歌剧就不再采用其它的诗句形式了。”不合,未知孰正,望先生指教。